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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监会举行电力安全条例培训会


    发表时间 2011-09-13 20:11   浏览次数(2827)


    9月8日,国家电监会在北京召开《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培训会。会议强调,《条例》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以此为契机,强化电力安全宣教培训,健全电力安全法治环境,全面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不同于以往的电力事故调查处理规程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明示性、社会性和强制性。《条例》从事故等级划分及标准、事故报告、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形成了符合电力安全生产实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制度,从专业层面和法规层面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电力可靠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